1月9日,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诉讼百度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二审终审判决胜诉的公告。公告指出,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京民终421号】,对公司诉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百度云计算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作出终审判决。终审判决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在一审判决中,四维图新获赔6450万元。
据了解,2017年,四维图新就与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百度云计算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的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四维图新一审胜诉后,上述百度公司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对于此事,百度方面回应澎湃新闻记者称,百度地图在2016年与四维图新合同终止后,使用的是自采数据,并非四维图新数据,"针对判决结果,百度将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以维护我方正当利益。同时我们也已经对四维图新侵犯百度地图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发起诉讼。我们始终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遵循合法合规的原则开展商业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