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侮辱罪需要的证据包括:
1. 被害人陈述:受害人可以提供自己的证言,描述受到侮辱的情况。
2. 目击证人证言:如果有其他人目击了侮辱行为,他们可以作为证人提供证词。
3. 物证:如被侮辱的文字、图片、视频等。
4. 录音录像资料:如果有相关的录音录像资料,也可以作为证据提交。
5. 公安机关调查报告:公安机关可能会对侮辱行为进行调查并出具报告,其中可能包含相关证据和结论。
6. 其他证据:根据具体情况,还可以提供其他与侮辱行为相关的证据,如聊天记录、短信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犯侮辱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