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蚌埠站
律 师 第 一 门 户 网
专业 尽责 开放 协作
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门户网
热门标签

安徽省关于敲诈勒索罪最新量刑意见

敲诈勒索罪构成敲诈勒索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敲诈勒索数额、次数、犯罪情节严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多次敲诈勒索,数额达到较大以上的,以敲诈勒索数额确定量刑起点,敲诈勒索次数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数额未达到较大的,以敲诈勒索次数确定量刑起点,超过三次的次数作为增加刑罚量的事实。
1.第一个量刑幅度敲诈勒索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或者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三条规定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数额每增加一千五百元,增加一个月刑期。
(2)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3)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4)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犯罪数额未达到较大)以上,每增加一次,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5)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2.第二个量刑幅度敲诈勒索公私财物,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1)数额每增加四千五百元,增加一个月刑期。(2)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3)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4)具有"其他严重情节"情形的,每增加一种情形,增加六个月至一年。(5)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3.第三个量刑幅度敲诈勒索公私财物,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1)数额每增加二万五千元,增加一个月刑期。(2)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3)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4)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情形的,每增加一种情形,增加一年至二年。(5)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重处罚,但同时具有多种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100%:(1)具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的七种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已确定为犯罪构成事实的除外)。每增加一种情形,再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2)多次敲诈勒索的(分别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3)为吸毒、赌博等违法活动而敲诈勒索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4)以非法手段获取他人隐私勒索他人财物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5)手段残忍,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6)其他从重处罚的情形。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宽处罚:(1)被害人对敲诈勒索的发生存在过错的,除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以外,根据被害人的过错程度和案件其他情况,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2)因生活所迫、学习、治病急需而敲诈勒索,人身危险性不大的,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3)敲诈勒索近亲属财物,认定为犯罪的,减少基准刑的10%-50%。(4)其他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敲诈勒索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被害人谅解的;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6.构成敲诈勒索罪的,根据敲诈勒索的数额、手段、次数、危害后果等犯罪情节,综合考虑被告人缴纳罚金的能力,在二千元以上敲诈勒索数额的二倍以下决定罚金数额;被告人没有获得财物的,应当在二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判处罚金;(1)单处罚金的,一般应在敲诈勒索数额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判处,最低不得少于二千元。(2)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一般并处二千元以上六万元以下罚金。其中:判处拘役或者管制的,一般并处二千元至二万元罚金;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一般并处三千元至六万元罚金。(3)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一般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其中:判处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一般并处一万元至五万元罚金;判处五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一般并处二万元至七万元罚金;判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一般并处三万元至十万元罚金。(4)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一般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其中:判处十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一般并处五万元至二十万元罚金;判处十二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一般并处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罚金。
7.构成敲诈勒索罪的,综合考虑敲诈勒索的手段、数额、次数、危害后果、退赃退赔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决定缓刑的适用。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可以适用缓刑:①积极退赔全部或者大部分赃款赃物,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②共同犯罪中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③被害人对敲诈勒索的发生存在过错的;④敲诈勒索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被害人谅解的;⑤其他可以适用缓刑的情形。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①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②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③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④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⑤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⑥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内受过行政拘留的;⑦其他不适用缓刑的情形。

本站文章仅供学习、参考使用,转载文章能找到原作者的我们都会注明,若文章涉及版权请发联系我们,我们会在24h内为您处理

律师推荐

相关案件法规推荐

  • 找律师
  • 找律所
  • 咨询
  • 首页
  • 返回顶部
  • 关注&咨询

    在线咨询
    15155224343
    咨询电话
    15155224343
    微信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