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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5条的规定,取保候审可以适用以下情形: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法,采用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育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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